一、分局概况
广东省水文局韶关水文分局是广东省水文局(副厅级)的派出机构,属省直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正处级),主管韶关市的水文工作,是为韶关市的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监测评价等方面服务的重要机构。其前身为广东省水利厅水文总站粤北分站,始建于1954年10月,历经数次改名后,2010年3月经省编委批准更名为广东省水文局韶关水文分局。
2012年7月,韶关市政府函复省水利厅,同意在“广东省水文局韶关水文分局”的基础上加挂“韶关市水文局”牌子,赋予地方服务职能,实行“一班人马,两块牌子”,由省水利厅、韶关市人民政府实行双重管理,市水务局协助管理。
分局内设综合科(与党委办公室合署)、计划财务科、站网管理科、水资源科、水情科等5个科室,下辖韶关水文测报中心(正科级)、坪石水文站(正科级)、新韶水文站(副科级)等,目前编制人数为60人;截止2016年底,分局管辖韶关行政区域内的15个水文站(含6个巡测站),其中3个国家重要水文站,4个省级重要水文站;32个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其中21个水文站,11个水位站;274个雨量站,其中基本站158个;4个蒸发站;33个大中型水库水雨情监测站;11个冰冻灾害站;8个土壤墒情站;53个水质常规监测断面。? ? ? ? ? ? ? ? ? ? ? ? ? ? ? ? ? ?
二、机构职能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文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42号)精神,广东省水文局韶关水文分局是省水文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有关水文水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韶关水文行业管理;组织拟定韶关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韶关水文站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韶关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协调重大突发水事件、水文水资源应急监测工作;组织指导韶关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和水质的监测、分析工作。
(三)负责韶关水情信息、水文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汇交、发布与汇编工作。
(四)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协同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协调韶关与周边地区的水量、水质监测。
(五)承担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工作。
(六)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751-8707927
水情值班电话:0751-8736707
传真:0751-8736702(水情)
电子邮箱:bgs@gdswsg.cn (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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