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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文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粤机编 [2009]42 号)精神,广东省水文局肇庆分局是省水文局派出机构,行政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责为: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实施区域水文行业管理。为防洪减灾决策、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水文技术支持。
(二)承担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水政监察和执法、裁决所需要的水文勘测、水环境监测和资料成果审查确认。
(三)负责区域水文情报预报和发布水情公报、简报。
(四)负责区域防汛指挥系统的水情信息采集和预报系统、广东省国家水文数据库系统等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以及水文信息和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
(五)负责肇庆、云浮市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调查评价、水文分析计算和编制水资源公报。
(六)负责肇庆、云浮市江河水库水质监测与评价。提出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七)负责协调肇庆、云浮市与周边地区的水文水资源勘测、水质监测与评价的合作和对外水文技术合作交流。
(八)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