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要求,近日,珠江委制定印发了《珠江委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并于今年5月至12月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高风险施工安全应对能力,切实提升珠江委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范围为珠江委所属的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其中含有隧洞、深基坑、高边坡、围堰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需重点治理。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重点治理和总结完善三个阶段。《方案》针对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隧洞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等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二要严格督导检查。委属各单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委层面也将适时组织大中型水利在建项目“全覆盖”检查,同时对其他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抽查。三要强化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参建单位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四要及时总结分析。各单位要注重专项治理行动的分析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曝光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推动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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