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要闻

叶贞琴专题听取我省实施湖长制意见和“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计划送审成果汇报

5月14日,副省长叶贞琴到省河长制办公室专题听取《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和《“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两份送审文稿编制情况汇报,部署近期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工作。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顾幸伟,省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水利厅厅长许永锞和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卢华友参加了汇报会。

叶贞琴对前一阶段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起草的两份文稿送审成果表示肯定,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内容,并尽快按程序报批。他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全力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努力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叶贞琴强调,湖泊的重要性、特殊性不容忽视,我们要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湖长制实施工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同时,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实施好“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计划,近期重点开展“五清”行动,推动河长制向“见行动”“见成效”发展。

会上,顾幸伟就进一步做好两个文稿的报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厅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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